學童橡皮筋射傷同學眼 判賠9萬元
2023/12/16 16:20
〔記者黃明堂/台東報導〕台東某國小3位學童調皮好玩,拿橡皮筋彈射,射中賴姓同學眼睛受傷,其中1童和解賠償,另2人被提告求償,法官判2童及其父母連帶賠償9萬元,另外,1童溜冰撞傷賴童,應另賠1萬3千多元。
賴童及父母提告指稱,陳、鐘、翁3人為某國小之同班同學,於民國109年2月間共同在教室內對賴射橡皮筋,遭翁射中,致右眼球挫傷併結膜水腫,造成精神上重大痛苦。同年4月在上溜冰課時,陳又故意撞擊賴,造成賴跌倒而受有兩膝挫傷等傷害。
其中翁童家長已與賴家和解並賠償,陳、鐘2童及家長拒賠,被賴家告上法院,求償醫藥費及精神損害共18萬元。
陳童及家長答辯,指當日是翁不慎射到賴童而非陳童所為,且事後翁之家長已與賴童家長達成和解,陳家應無理由賠償。又於溜冰課程時,陳童縱有與賴童發生碰撞,但賴並未因此受傷,再為損害賠償之請求,應無理由。
鐘童及家長答辯,是翁不慎射到原告而非鐘所為,且翁之家長已與賴之家長達成和解,賴所受傷害與鐘之行為無因果關係,無理由賠償。
導師詢問全班同學所得知事件經過,是陳和鐘提議將賴童當對象,3學童也都說是在鬧賴童,且都有朝賴射橡皮筋。法官認為3學童間是基於共同謀議,以賴為對象為射擊。他們知悉朝人射擊橡皮筋會造成他人受傷,仍共同謀議射擊,主觀上均有侵權之故意,且均有射擊橡皮筋之行為,行為具有共同關聯性,應連帶負賠償責任。